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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预算内投资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5-01-14 10:49:00    |    文章来源:    |    浏览数:217

一、概念

中央预算内投资是指政府利用财政预算内基本建设资金和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基本建设资金进行的投资。每年底各地通过各级发改系统逐级上报的投资项目,经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准后,列入下一年度投资计划内的项目,根据项目进展情况和投资概算,在国家每年投资预算总盘子内分配安排。

二、安排方式

根据《政府投资条例》,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的安排方式包括:直接投资、资本金注入、投资补助、贷款贴息等。采取直接投资、资本金注入方式投资的项目,为政府投资项目,实行审批制;对企业投资项目仅采取投资补助、贷款贴息方式支持的,实行核准或者备案制。

直接投资,是指政府安排政府投资资金投入非经营性项目,并由政府有关机构或其指定、委托的机关、团体、事业单位等作为项目法人单位组织建设实施的方式。

资本金注入,是指政府安排政府投资资金作为经营性项目的资本金,指定政府出资人代表行使所有者权益,项目建成后政府投资形成相应国有产权的方式。

投资补助,是指政府安排政府投资资金,对市场不能有效配置资源、确需支持的经营性项目,适当予以补助的方式。

贷款贴息,是指政府安排政府投资资金,对使用贷款的投资项目贷款利息予以补贴的方式

三、投入领域

当前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领域有37个专项领域。2024年中央预算内投资主要支持粮食安全、能源安全、产业链供应链安全、城市基础设施及保障性安居工程基础设施、生态环境保护、交通物流重大基础设施、社会事业及其他重点领域等八个方面,包括产粮大县公共服务基础设施、粮食仓储设施、支撑性调节煤电、农村电网改造、新引擎赛道、战略性矿产资源保障供应等34个领域。中央预算内投资不同专项政策逐年动态更新,

四、投资比例

具体投资支持比例方面,各投向领域有所托不同。例如,中等职业学校、公办幼儿园、义务教育学校、普通高中、县级医院、中心镇县域医疗卫生次中心、公办养老服务机构、托育综合服务中心等有一定收益的项目,中央投资支持比例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 80%;粮食仓储设施支持中央储备粮食仓储物流设施等,中央储备粮食仓储物流设施项目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 50%,其他中央企业和地方项目不超过 30%,西藏自治区及青海、四川、云南、甘肃省涉藏州县粮食仓储设施项目不超过 100%,西藏自治区及四省涉藏州县的其他项目以及新疆地区不超过 50%

中央预算内投资不同专项政策逐年动态更新,对个别支持领域、重点方向、补助额度会优化调整。

五、申报流程

申报的流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项目申报:项目单位需要根据申报通知要求,准备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并通过线上(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和线下(项目单行材料)两条途径进行申报。线上申报时,项目基本信息需录入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并推送至属地发改部门;线下申报则需要准备包括资金申请报告、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件、真实性说明、资金承诺函等单行材料,并报送至属地发改部门。

审核与上报:发改部门会同行业主管部门对申报项目进行逐级审核、逐级上报。审核要点包括项目是否纳入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是否符合专项支持范围、是否具有项目代码且信息一致等。

资金申请:资金申请报告需要包含项目单位的基本情况、项目的基本情况(包括项目代码、建设内容、总投资及资金来源等)、项目列入三年滚动投资计划的情况、申请投资补助或贴息资金的主要理由和政策依据等内容。项目单位需对提交的资金申请报告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投资计划下达与资金拨付:国家发展改革委确定各地区的年度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额度后,地方发改及有关部门根据国家下达的投资计划转发或分解下达项目年度投资计划。资金由财政部逐级下发,根据项目申报的主体层级不同,资金通过实拨或国库集中支付方式拨付至项目实施主体或施工单位。

六、申报报告要素

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申报主要包含以下内容:

1.项目单位基本情况

2.项目基本情况,包括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生成的项目代码、建设必要性及可行性、建设内容、总投资及资金来源、建设条件落实情况、项目建成后的经济社会环境效益等;

3.项目列入政府投资项目库和三年滚动投资计划,并通过在线平台完成审批情况

4.申请投资支持的主要理由和政策依据

5.项目建设方案,包括项目建设的必要性、选址、建设规模、建设内容、工艺方案、产品方案、设备方案、工程方案等;

6.项目投资估算,包括主要工程量表、主要设备表、投资估算表等;

7.项目融资方案,包括项目的融资主体、资金来源渠道和方式等;

8.具体管理办法要求提供的其他内容

9.相关附件,包括项目城乡规划、用地审批、节能审查、环评等前期手续复印件以及资金到位情况。

七、项目审核要点

1.项目是否纳入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和三年滚动投资计划

2.项目是否符合专项支持范围

3.项目是否具有项目代码,通过在线平台核验项目代码真实性以及申报材料与在线平台上的项目信息是否一致;

4.项目是否重复申报。对于已经足额安排的项目不得重复申请本专项中央预算内投资;同一项目不得重复申请同级别不同类型的中央预算内投资或其他中央财政资金(原则上,同一个项目可以同时申报中央和省级预算内投资);

5.项目单位是否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6.申报投资是否符合支持标准

7.项目是否完成审批、核准或备案程序

8.原则上支持计划新开工、续建项目,不得用于已完工项目,计划新开工项目前期工作条件是否成熟、具备开工条件,在建项目各项建设手续是否完备,是否投资计划一经下达即可开工建设;

9.地方建设资金是否落实

10.日常监管直接责任单位及监管责任人填报是否规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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